今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重点机构和场所疫情防控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会上,有记者问,在一些气温较暖的地区,一些人在公共场所不戴口罩。实施“B类管理”后是否有必要继续佩戴口罩,对公共场所的防控有什么要求?
对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常表示,目前我国新冠肺炎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以下情况:
一、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集会场所、机场车站等环境封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厢式电梯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的口罩。
二是进入弱势人群集中的场所时,如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
第三,当出现与新冠肺炎感染相关的症状时,如发烧、干咳、疲劳和喉咙痛。
第四,密切接触或护理新冠肺炎感染者和有新冠肺炎感染相关症状的人。
五是医务人员、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封闭场所。
此外,常还提醒,要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环境通风、公共场所的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为了阻止新冠肺炎的传播,每个人都有责任,关注细节并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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